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重在力行,貴在力行。如何更好貫徹新發展理念,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如何更好保障民生需求,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著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讓各項制度更加完備?迫切需要不斷總結經驗、觀照現實、推動工作,堅持求真務實、擔當作為,創造性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著力破解發展難題、厚植發展優勢,努力做出無愧于黨和人民、無愧于歷史和時代的新業績。
積極發展基本養老服務,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提高養老服務質量,是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體舉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8號)。近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共分為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大部分15條措施。緊密結合自治區即將進入老齡化這一形勢和特點,主要從構建具有西藏特色養老服務體系,全力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持續鞏固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成果,推廣現有養老服務模式改革試點做法,整合資源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等方面作出了具體安排,力爭到2025年全區養老服務水平全面提質增效;同時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引導、注重督促考核等提出了相關要求。
《措施》結合目前自治區區養老服務工作實際,提出四項主要措施:
一是提出提供多層次養老服務供給,在持續鞏固兜底性養老服務的基礎上,逐步拓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探索發展農村養老服務,培育高原特色養老服務產業。
二是提出提升養老服務質量,推進醫養康養融合發展,推進智慧養老服務,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三是強化養老服務保障,對設立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準入便利,對新建居住區加強規劃引導,對養老服務建設項目用地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減輕養老服務稅費負擔,加大對養老服務支出的財政支持力度。
四是落實養老服務監督,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確定保障范圍,其余床位允許向社會開放,逐步改變老年人養老觀念。
到2025年,力爭全區城鄉社區基本養老服務基本實現全覆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具備養老服務功能,探索建立農村幸福院等互助養老設施,完善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等,更好適應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要求,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