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體要求
發展目標:
到2025年,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構建。
(1)?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全面建立。
(2)?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更加均衡。
(3)?機構養老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4)?醫養康養結合服務能力不斷增強。
(5)?養老服務人才隊伍日趨壯大。
(6)?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效能不斷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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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指標 | ||
序號 |
項目 |
目標值 |
1 |
養老服務床位總量 |
達到9萬張 |
2 |
新建居住區、已建居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 |
達到100% |
3 |
城市社區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 |
達到100% |
4 |
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國家) |
達到100% |
5 |
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率 |
達到60% |
6 |
星級養老機構比率 |
達到80% |
7 |
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率(國家) |
達到55% |
8 |
提供醫療服務的養老機構比率 |
達到100% |
9 |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會工作者人數 |
超過1人 |
10 |
老年大學覆蓋面 |
每區縣(市)至少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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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織密兜底養老服務網絡
1.加強困難老年人保障。
2.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
3.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
(二)推進普惠養老服務發展
1.鞏固居家養老基礎地位。
2.發展社區養老服務網絡。
3.促進養老機構高質量發展。
4.支持各類主體擴大普惠型服務。
5.引進優質養老服務資源。
6.探索智慧養老服務模式。
7.加強社區老年人關愛。
(三)深化醫養康養有機融合
1.健全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合作機制。
2.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居家和社區。
3.擴大老年人健康服務供給。
4.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加強養老人才隊伍建設
1.加大養老服務人才院校培養力度。引導市屬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加強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到2025年,本科高校、職業院校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招生規模明顯增長。將養老服務列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優先領域,支持有條件的職業院校或養老機構建設實訓基地。鼓勵學校通過訂單培養、助學、獎學等方式,吸引各類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
2.完善養老服務在崗人員培訓機制。建立養老護理員職業等級認定制度。加大人才培訓力度,著力提升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從業水平。到2025年,實現年培訓1000名養老服務人員的目標。
3.擴大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廣泛培養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務、健康服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的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通過居家入戶、社區活動等形式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針對性強的服務。逐步實現志愿活動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探索建立養老服務“時間銀行”等服務模式,提高志愿者服務的社會認可度。
4.健全養老服務褒揚機制。在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質量評價和補貼支持工作中,加大對“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養老護理員”數量或占比的權重。引導為老服務企業完善職業等級、工作業績等與薪酬待遇掛鉤機制。組織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大賽,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加大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宣傳力度,提升養老護理員的社會認同感。鼓勵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到養老服務機構實習實訓,參照我市企業見習補貼標準即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實習實訓補貼。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為符合條件的入職養老服務機構、直接從事一線養老護理服務工作滿五年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高職、中職學校畢業生給予4—6萬不等的一次性入職補貼。探索建立養老服務人員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護理崗位獎勵津貼等制度,逐步提高養老從業人員薪資待遇。
(五)促進養老產業蓬勃發展
1.發展老年產品制造業。
2.培育養老服務消費新業態。
3.加強多元化金融支持。
(六)強化養老服務行業監管
1.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機制。
2.提高養老服務科技監管效能。
3.加強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
4.加大養老服務機構監督檢查力度。
5.增強養老服務機構應急能力。
6.建立養老服務信用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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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大資金投入
(三)完善政策保障
(四)優化發展環境
(五)強化督導檢查